家暴婚變新聞頻傳,甚至波及無辜孩童喪生, 但受虐者卻也經常重回施虐者懷抱, 然後又被揍。怎麼回事?
藝人家暴、婚變事件頻傳。R&B流行歌手蕾哈娜被男友「克里斯小子」痛毆,打得鼻青臉腫。克里斯被控傷害重罪。三週後這對怨偶復合。克里斯公開道歉,並聲稱「事過境遷」,蕾哈娜也出面為男友辯解。
很多人質疑:「為什麼她還要回到那個爛男人的身邊?」家暴諮商專家史多茲尼(Steven Stosny)說:「這種情況司空見慣,一點都不稀奇。」
家暴後復合有如鐘擺
這種現象被稱為「鐘擺的痛苦」─受虐者離開施暴者,帶著害怕、憤恨,但一段時間後,這些情緒慢慢消退,轉變為罪惡、羞恥、不安,往往又把她們推回惡人的身邊。
此外,施暴者也意圖在精神上操控受虐者,把過錯推給她:「都是她的錯,」「因為她如何如何,所以我才怎樣怎樣,」甚至以死相逼「如果妳離開,我就死給妳看。」很多女性無法揹負這樣的指控與罪名。
家暴後,一旦受虐者重回原處,通常彼此會經過一段「蜜月期」,施暴者會道歉、送禮物、信誓旦旦、給予保證,苦苦哀求對方留下。但過了不久,又故態復萌,再度暴力相向,「已經變成一種固定的循環模式。」史多茲尼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