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大醫院侯姓營養師與賴姓醫師結婚後,發現賴男外遇楊姓護理師,並在桃園市買房金屋藏嬌,2017年4月,侯女與徵信社人員破門捉姦,逮到賴男、楊女赤身裸體共處一室,因此控告兩人通姦,同年8月台北地檢署開庭,侯女見兩人不僅一起出庭,還卿卿我我,怒不可遏打了楊女兩巴掌,去年10月被依強暴侮辱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另需再賠楊女3萬元。
這起營養師捉姦醫師與護理師通姦的案件,後來賴男與楊女以200萬元代價與侯女達成和解,但侯女也因在前往桃園捉姦時,先是破壞大門並撞斷門鍊,進入屋內後再破壞主臥室房門闖入房內,拍下賴男、楊女一絲不掛的影像,楊女當時被嚇得躲到臥房浴室內,侯女與徵信社人員還追進去,強拍裸照。侯女另被依侵入住宅及毀損等罪,被判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連同開庭時怒甩楊女兩巴掌,侯女共被判拘役45天,可以科罰金4萬5千元。
判決指出,侯女2017年4月6日帶著徵信社人員,以破壞大門、臥室房門的方式,強行進入賴男桃園市房屋,逮到賴男與楊女全裸在主臥室溫存,侯女事後以徵信社人員拍下的影像為證提出通姦罪告訴,2017年8月22日台北地檢署傳喚雙方開庭,侯女在偵查庭外的走廊上,看到賴男、楊女相偕而來互動親暱,克制不住怒氣,動手朝楊女右臉打了兩巴掌。
楊女事後控告侯女涉嫌強暴侮辱,並以地檢署偵查庭外走廊,人來人往,侯女公然掌摑她右臉已侵害她的身體權、名譽權,導致她身心痛苦,為此難以安眠,另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侯女則坦承有動手打楊女,但請求法官考量楊女、賴男故意以親暱互動刺激她,她在激憤下才掌摑楊女。
刑事部分法官認定侯女公然以暴力侮辱他人,犯罪情節非輕,依妨害名譽罪判刑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民事部分,楊女遭受侯女掌摑,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痛苦,考量楊女為嬰兒室護理師月入3至4萬元,侯女則為碩士畢業、現就讀博士班,從事營養師年收入約75萬元,目前需要獨力撫養一名未成年子女,衡量雙方資力與社經地位,判決侯女應賠楊女3萬元。可上訴。
蘋果即時報 2019-03-2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