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婚外情法官判小三賠原配40萬

竹科王姓工程師與林女新婚半年,仍與結識6年的彭姓女業務員發生姦情,甚至拍性愛影片做紀念,懷孕10週的林女從丈夫手機看見彭女的鹹濕留言和裸照,情緒崩潰流產提告,法官判彭女應賠40萬元給林女。

2017年7月間,彭女用line傳不堪入目的鹹濕的詞語,並傳自拍裸胸、下體私密照給王男,致被王男的老婆發現丈夫有小三,於是控告彭女妨害家庭(法院審理中)並附帶民事求償。

林女因丈夫外遇的事情緒崩潰,長期無法休息入眠,甚至造成胎兒流產,加深她精神痛苦,因而索賠70萬元做為非財產損失。

彭女稱她不是小三,2011年即與王男交往,但王男隱瞞劈腿,刻意隱瞞與林女結婚訊息,痛斥王男騙她的情感,一再以和林女感情不睦會離婚,並用威逼、生命相脅及跟監等方式,作為維繫關係的手段,她才被迫維持婚外情。

彭女稱2017年8月間林女還沒提告,即決定與王男斷絕關係,多次拒絕「約砲」,並封鎖聯絡,王男才向妻子自白2人關係,利用妻子提告並索賠,達到報復目的。

法官調查,彭女與人夫通姦行為已破壞干擾林女的婚姻關係、家庭圓滿、安全及幸福之權利,並破壞夫妻的信賴關係,導致林女相當程度的精神苦楚,主張配偶身份權遭侵害且情節重大,請求賠償是合理,判彭女應賠林女40萬元。

中時電子報 2019年3月7日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