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兒少照顧與家暴防治

中央社訊息服務 2009/05/07

針對媒體7日報導「馬執政周年,綠提人民十大痛苦指標批馬」,其中提及「馬上苦孩子」、「馬上有家暴」一節,內政部表示政府已提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生活扶助等,並結合民間團體提供社區照顧服務,協助對象特增列失業者家庭,相關問題可洽1957諮詢;有關通報件數上升顯示民眾家暴防治意識增強,呼籲民眾應持續關心週遭親友,倘遇家暴事件,可撥打113求助。

為因應家長失業、協助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度過困境,政府目前提供下列措施:

(一)經濟補助方面:
1.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用:自98年1月1日起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截至3月底已有2萬8,923人次受益。
2、生活扶助:
(1)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地方政府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規定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父母雙亡、一方死 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發給每名兒少每月約1,400元至1,800元之生活扶助費,提供其經濟協助以度過困境,97年有15萬 4,607名兒童少年接受補助。
(2)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對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依其兒少人口數每人每月給予3千元的緊急生活扶助,協助緩解經濟壓力以維子女生活安定,97年有2萬1,196名兒童少年受益。
3、托教補助:
(1)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針對中低收入戶年滿3足歲至未滿5足歲實際就讀(托)於已立案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含村里托兒所)之幼童托教費用,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千元,97年有8,165名兒童接受補助。
(2)扶持5歲幼兒教育補助:補助全國滿5足歲經濟弱勢幼兒就讀公立幼稚園、托兒所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者提供「免費」就 讀公立幼托機構之措施,就讀於私立幼托機構者,每年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總額補助,家戶年所得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者提供「免學費」就讀公立幼 托機構之措施,因公立幼托機構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私立幼托機構者,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二)福利服務方面: 訂定「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結合民間資源, 提供家庭支持薄弱、有教養困難或照顧壓力之隔代、單親、原住民、外籍配偶及經濟弱勢家庭等定期訪視、親職教育諮詢服務、心理輔導、團體輔導、課後臨托與照 顧、兒童及少年簡易家務指導、寒暑期兒童少年生活輔導服務及特殊需求服務等各項服務,為因應金融海嘯,扶助失業家庭,增列失業家庭為服務對象,並提供失業家長就業機會,結合社區力量,分擔家庭照顧兒童少年之責任,以紓緩弱勢家庭經濟及照顧負荷。

另根據內政部歷年統計,家暴事件每年有7%至26%相當幅度成長,93-97年內政部家庭暴力通報件數及每年成長幅度統計,其中以94年上升26%幅度最大,95年上升約7%幅度最小,97年上升幅度10%居中。

有關家庭暴力事件通報件數上升,主要因過去大家多將家暴事件當作家務事、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被害人多半隱忍吞聲,社區民眾亦不願多管閒事,因此通報件數相對較低,近來由於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化、政府大力宣導家暴防治觀念、建置保護網絡、暢通通報管道,因此家暴事件黑數亦逐漸浮現,顯示民眾對於家暴防治議題的關切程度及求助於政府部門的意願逐年增加。

為擴大對人民的照顧,行政院已規劃建置社會安全網絡計畫,由中央成立1957專線,提供一般社會福利諮詢、失業、經濟問題及涉及跨單位問題之受理,並督導各地方政府成立社會安全網整合服務中心處理上開案件;另有關家庭暴力、兒童少年保護事件等問題,可撥打113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