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戰爭

「監護權戰爭」對子女的影響
根據研究:當監護權交由一方處理時,孩子會發生那些困擾,目前尚無定論,但仍有些研究結果值得注意: 

拿到子女監護權,並不是勝利
據調查報告說明,如果孩子在早期時代即被剝奪與母親接觸,那就和被養在孤兒院的情況一樣,對於小孩日後的身心發展,有嚴重且無法扭轉的結果。孩子極短時間內,身心必然承受到比大人更痛苦且更不利的煎熬。

子女被硬生生與父方或母方拆離的滋味,不但對孩子心靈造成傷害,而且也是改變孩子部分社交活動的重要成因。因此,因為死亡導致的分開反而比因離婚而導致的分開,孩子較能接受。如果是「死亡」的情形,孩子尚有其他家庭成員相互扶持,以彌補他的失落感。但因父母離婚導致的分離,往往代表著永無可能復合的失落感。此外,子女還可能成為父母不停對抗的導火線。而不管誰贏誰輸,對於孩子都沒有好處。父母離婚對小孩來說仍有持續不斷的束縛存在,結果更會造成家人彼此的扭曲關係。隨著子女年齡的增長,這些束縛亦隨著改變。

大多數母親對子女的付出較多,因此她們通常是子女最親密的倚賴者。然而,母親是否才是孩子心目中真正的重要角色倒不一定。失去父親或母親,對孩子的傷害都 有同等效力。有些青春期的女孩因早年失去父親,無法滿足對父親的渴望,所以會對母親產生不諒解或敵對的態度。同性戀的行為,有時也是一種由於無法適應雙親 之一離開的回應。

現在的父母由於子女人數較少,所以與子女之間有較濃厚的親密關係。一旦離婚,小孩尤其會強烈感受到父或母之中某一方的離去。因此讓孩子多與分開的父親或母親溝通接近,對孩子更能產生正面的效果。美國曾有兩名心理學家對一百卅一位行為良好的離婚子女做調查研究。他們分別在二歲半到十八歲之間父母離婚,調查喜訪問他們在父母離婚一年後;二年後,甚至五年後的行為及感想。這些孩子己然漸漸沒有心理困擾的壓力,在學校仍表現出端正而規律的生活。

父親或母親,同等重要
如果父母的離婚發生在孩子不同年齡階段,則對孩子也造成不同的影響。離婚後一年中,不同年齡層的子女在適應環境的困難度上會有不同,會隨著時間改變,一般情況亦會好轉。最常見的情形是父母離婚後仍不停地互相衝突、互相責罵,這不但傷害孩子,也會阻滯孩子與父母親密關係的效力。

學齡前的小孩,最害怕與保護人(通常是母親)之間的關係會崩潰。但在與父親的關係上,被調查子女中的44%仍與父親的感情濃厚,即使在母親阻撓下,父親對孩子的影響力仍然很大。也就是說,學齡前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後的頭一年,對於父母被虎間的不和感受仍然明顯,情緒庄力也未減,而且孩子因為與父親接觸,更使他極易受到母親不斷的責罵。

至於十六歲的青少年,19%不會改變化他們的行為,仍然可以用平常的態度去面對父母的離婚;62%則會用複雜情緒、焦慮不安或嬉戲,來面對他們的失落感;其他的19%則以「假裝大人」的平靜反應,來掩飾對未來的不安。然而,他們最後都能改善退卻的心態,並與父母保持親熱關係。

超過五歲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多與父親溝通是很重要的。被訪問的廿六個子女當中,只有兩 位可以毫無怨尤地不與父親接觸。當母親再婚時,如果新的父親供應他們出乎尋常的滿足感,其他的單親小孩也會渴望母親再婚。對大多數小孩言,每兩星期一次與 父親的會面不太夠,他們希望能常去父親居住地方看父親。可見父親的角色無論生父或繼父有多麼重要。

離婚剛開始時,子女們會因個人的痛苦經驗,而對離婚的父母產生批判。稍後,則會用尋求他人支持、自制或逃避等方法來解決自己內心的焦慮。這些其實都是排斥、無助或寂寞的正面突破。

青春期的孩子對於父母親理性的分離,會經由行為自制來轉變原先的無助感,有時反而會促進他們的獨立和成熟度。這類孩子能夠與父母的衝突保持距離,並且多少會客觀地評價父母雙方的行為,他們較不會介入父母相互的指責與爭吵中。

因此,孩子與父母間的關係即使離婚五年後,也不會因情緒上的原因而降低。雖然拿到子女監瓁權的母親,因照顧小孩的身心會促進母子(女)的和諧,然而父親的心理輔導角色,對孩子而言也不會降低。

此外,當婚的雙方能就養育孩子問題有正面的態度時,衝突必然減低。而父親如果情緒相當成熟,肯多與孩子接觸,也會使母子間的關係更和諧。反之,若父親自制 能力低,則多與孩子接觸反而會損害關係,且將阻撓孩子的人格發展。其他像祖父母、兄弟、親密朋友等亦會影響母子關係的,不可不慎。

(李采芬編寫)